企业利用微信收款超过这个数很危险!快来看看怎么规避~
文章发布于:2021-07-08 17:19:13
人们常说,移动支付打败了银行。
先不论这句话是否正确,至少随着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的发展,我们的衣食住行等交易也越来越方便,有事没事发个红包是常事。
但要注意,“小转怡情,大转伤身”!
4月21日起,对于企业而言,如果通过微信收取交易款项超过下面要讲的数字,那你们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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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几个案例:
1、深圳市某彩印厂2017年11月销售纸盒175000元,通过银行、微信收取款项,并进入该厂人员的私人账户,未申报纳税。最终被判处补缴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共计4.2万元,,并处于罚款2.1万元。
2、广州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3、南京某物业公司,通过私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支公司经营款项,将企业收入进入私人账户。好在公司通过自查以及立案期间自行申报进行了补税,才减少了风险和损失。
可以看到,以上三个案例中的公司都曾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款项进行收支,这其实就属于藏匿收入,一旦被查,则要进行补税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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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收款究竟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
那么请各位老板进行思考,本质上来说利用微信支付宝进行企业经营收款究竟有什么问题呢?
首先,对于付款方存在两个风险,一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风险,二是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
个人支付宝、微信支付不通过公户,通常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很可能存在买发票的情形,付款方很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而给自己招来风险。
对于收款方,存在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其次如果企业员工以个人的微信、支付宝支付款项,当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后期再想补凭证程序较繁琐,若没有取得合规的凭证,则企业所得税还会面临调增的风险。
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最后,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会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还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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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收款风险可以规避吗?
说了这么多,微信、支付宝对于企业来说是否就如“洪水猛兽”,碰都不能碰呢?
并不是,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好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就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以下几种方式送给你: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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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
4月21日起,个人银行收款高于50万,要小心了~